广州货款纠纷律师 广州海珠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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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31306506 杨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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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优秀专业的合同律师团队,联系电话(微信同号):13631306506,QQ:1348661382。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十年以上合同纠纷经验,提供日常合同纠纷法律咨询,处理了大量买卖合同、公司法、加盟合同纠纷、解除加盟合同、退加盟费、特许经营合同签订、货款借款合同、担保合同、承包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争议法律事务。欢迎咨询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办公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、8、9层(共三层,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)。地址说明:地处天河中心区(中央商务区),地铁5号线“猎德A”出口,或APM线花城大道站,公交18、293、886路至冼村路南站,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。
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:
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,包括:对方账户金额、房产信息、车辆信息、公司等,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;

债权债务纠纷中,债务人转移财产,债权人申请撤销的,律师费谁出?


郭某曾向邱某借过50万元现金,可郭某借款到期后不仅没有还款迹象,而且还将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弟弟,将产品以低得让人不能相信的价格“卖”给妹夫,导致几乎无还债能力,从而给邱某的债权造成严重侵害。无奈之下,邱某想到提起撤销权诉讼,撤销郭某与弟弟、妹夫之间的转让和买卖关系。可巨额的律师代理费又让她犯难了。

律师讲法:律师费可以让被告承担。

合同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”。《*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合同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六条也指出: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、差旅费等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;第三人有过错的,应当适当分担”。即邱某可以聘请律师,以郭某为被告,以“弟弟”、“妹夫”为第三人提起撤销权诉讼,并请求法院责令郭某、“弟弟”、“妹夫”承担律师的代理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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